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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宝瓶抬起双手,分别竖起大拇指。
陈平安坐回竹椅,笑道“不如我们走趟鳌头山”
李宝瓶眼睛一亮,“套麻袋打闷棍”
陈平安埋怨道“读书人怎么可能做这种事情。是山路夜行不易,有人磕磕碰碰,我们搀扶不住,好心办坏事。”
李宝瓶正色道“是的是的。”
然后她以拳击掌,说道“那我得换身衣裳,做好事不留名。”
其实当年遇到大哥李希圣,就说过她已经不用讲究穿红衣裳的家规了。
只不过李宝瓶后来也一直没想着换,有些习惯,改了就会一直不习惯。
骊珠洞天土生土长的孩子,原本对于离乡一事,最无感触,反正一辈子都会在那么个地方打转,都谈不上认不认命,祖祖辈辈都是如此,生在那边,好像走完了一辈子,走了,走得也不远,家家户户清明上坟,肥肉一块,年糕豆腐各一片,都放在一只白瓷盘子里,老人青壮孩子,至多一个时辰的山水小路,就能把一座座坟头走完,若有山间道路的相逢,长辈们相互笑言几句,孩子们还会嬉笑打闹一番。到了每处坟头,长辈与自家孩子念叨一句,坟里头躺着什么辈分的,一些耐心不好的大人,干脆说也不说了,放下盘子,拿石子一压红纸,敬完香,随便念叨几句,许多穷人家的青壮男子,都懒得与祖宗们求个保佑财什么,反正年年求,年年穷,求了没用,拿起盘子,催促着孩子赶紧磕完头,就带着孩子去下一处。若是遇到了清明时分正值下雨,山路泥泞,路难走不说,说不得还要拦着孩子在坟头那边下跪磕头,脏了衣服裤子,家里婆娘清洗起来也是个麻烦。
曾经孩子们心目中的最远离别,是阿爷阿爹去了小镇外边的龙窑烧瓷,或是去山里砍柴烧炭,不常见面。近一些的,是阿娘去福禄街、桃叶巷的大户人家当厨娘、绣娘,再近一些,是每天学塾下课,与同窗各回各家,是炊烟与白天道别,是晚上家里油灯一黑,与一天告别。
生老病死,都在家乡。参加过一场场红白喜事,哭哭笑笑,等到参加完最后一场,一个人的人生就算落定休歇了。
直到洞天坠地,落地生根,成为一处福地,大门一开,从此离散就开始多了。
小镇老人还好,至多是经不起家中晚辈的鼓动撺掇,卖了祖宅,得了大银子,搬去了州城那边安家。有了本钱的年轻男子,摊上了祖坟冒青烟的好时候,要么开始做买卖,出远门,酒桌上,要么不着家,呼朋唤友喝花酒,成群结伴赌桌上,本就不知道怎么挣钱,反正金山银山,都是天上掉下来的,但是花钱,哪里需要别人教,人人都有本事。
约莫二十年,一代人,本来以为几辈子都花不完的钱,好像一夜之间,就给糟践没了,原本世代相传的烧窑功夫,也早就荒废,落下了,好像一五一十还给了当年的龙窑老师傅。以前大家都穷,过惯了苦日子,不觉得有什么遭罪的,反正街坊邻里,总会有更穷的人,庄稼地遇到年景不好,或是龙窑烧造出了纰漏,或是窑口次品一多,肯定有人要穷得揭不开锅,需要与亲戚邻居借米过活。可等到享过了福,再真切晓得了花花世界的好,反而让人尤为难受。
很多时候,一口龙窑烧出来的瓷器好坏,只要匣钵进了窑炉,真就得听天由命,经验再老道的老师傅,再小心盯着窑口火候,一样不敢保证成色优劣,和最终成器的数量,所以才会有那句老话,“天管地管人不管”。
好像家乡那座瓷山,就是很多人的人生。
陈平安下意识要去拿酒壶,才现腰间并无悬挂养剑葫。
李宝瓶好奇问道“小师叔这会儿怎么没背剑,先前仰头瞧见小师叔去了功德林那边,好像背了把剑,虽然有障眼法,瞧不真切,但是我一眼就认出是小师叔了。游历剑气长城,听茅先生私底下说过,以前那位最得意的一把仙剑太白,在扶摇洲剑分为四,其中一截,就去了
剑气长城,茅先生不太敢确定,李槐说他用屁股想,都知道肯定是去找小师叔了。”
陈平安嗯了一声,道“是被小师叔拿到了那截太白剑尖,再炼化为一把长剑,就是先前背着的那把,只不过小师叔这会儿,其实真身不在此地,还在参加另外一场比较重要的议事,就没有背剑在身。至于小师叔现在是怎么回事,迷糊着呢。”
不是飞升境修士,休想随意窥探陈平安的心声。
陈平安笑道“如果换成我是茅师兄,就拿几个书上难题考校李槐,等到这家伙答不出来,再来一句,用脑子想事情还不如屁股啊”
李宝瓶使劲点头道“茅先生就是这么做的。李槐反正打小就皮厚,无所谓的。”
作品简介...
因一次意外,沈从变成僵尸,幸亏脑袋里面有电脑,电脑功能多啊,就是要充电啊。这个世界没有家用电,只有浩瀚雷法与滚滚天雷,让僵尸去挨雷,老天爷,你还是给根吊绳吧。雷光上跳舞,妹子群中歌唱,即便老天相拦,沈从也要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巅峰之路,大不了将天捅出一个窟!第一章祸不单行 华国F市,爆发的流星雨在星空之中纵横。某座居民楼天台上,沈从抱着陪伴自己多年的笔记本电脑,目光没有焦距的盯着夜空。没有亲人,朋友寥寥,一个人孤独的在这个城市中残喘着。流星的光芒在沈从的眼眸中闪烁,ldquo如有可能,哪怕只是闪耀一时,也当无憾helliprdquohelliphelliphelliphelliphelliphellip倪天国,一处偏僻荒芜的丛林之中,一道身影盘膝在阴影之中。气息幽沉,一道道肉眼难见的天地能量从四周汇聚,接着进入人影身体之中。沈从的身形微微颤动了一下,双眼睁开,猩红的光芒一闪而过,ldquo还是没有多少进展,当初村里的最好的功法,在身体产生异变之后,除了护住自己的心神不被暗化,功力的增长几乎停滞了!rdquo沈从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掌,僵硬的皮肤好似老树皮,不似活人。不止手掌如此,沈从身体的各个部分都是一样,沈从如今的状况跟常人已经联系不上,非要说沈从如今是什么的话,也许最近似的就是僵尸。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十几年,如何而来,沈从无从得知。从最开始的惊愕,到后来的渐渐适应,如果没有那场惊变,沈从现在可能还在村庄里,与这一世的父母亲人,友善的邻里无忧的生活着。可惜,一切都变了,只因那些贪婪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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