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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晴朗,你该不会真以为那个家伙是喜欢你吧,人家只是可怜你唉,他跟我才是一类人,知道我们是什么人吗?就像我在大街上逛荡,瞧见了地上有只从树上鸟窝掉下来的鸟崽子,我可是真心怜它哩,然后我就去找一块石头,一石头下去,一下子就拍死了它,让它少受些罪,有没有道理?所以我是不是好人?你以为我是在你家赖着不走吗?我可是在保护你,说不定哪天你就被他打死了,有我在,他不敢啊,你不得谢我?”
“你干嘛每天愁眉苦脸,你不也才一双爹娘?咋了,又死了一对?唉,算了,反正你对不起你最早死掉的爹娘,对不起给你取的这个名字,换成我是你爹你娘的,什么头七还魂啊,什么清明节中元节啊,只要见着了你,肯定就要再被气死一次,曹晴朗,我看你死了算了吧,你要是早点死,跑得快些,说不定还能跟上你爹娘哩,不过记得死远一点啊,别给那家伙找到,他有钱,但是最小气,连一张破草席都舍不得帮你买的,反正以后这栋宅子就归我了。”
曹晴朗主动与裴钱打过两次架,一次是为爹娘,一次是为了那个某次很久没回来的陈公子,当然曹晴朗怎么可能是裴钱的对手,裴钱见惯了他人打架,也被他人打惯了的,对付一个连下狠手都不敢的曹晴朗,裴钱应付得很没劲,但是她只是心里边没劲,手上劲儿可不小,所以曹晴朗两次下场都不太好。
陈平安带着早已不是陋巷那个瘦弱孩子的曹晴朗,一起走入搁放有两张桌子的左手厢房,陈平安让曹晴朗坐在搁放印章、扇面扇骨的那张桌旁,自己开始收拾那些堪舆图与正副册子。“记账”这种事,学生曹晴朗,弟子裴钱,自然还是后者学得多些。
陈平安不曾与任何人说过。
在他心中,曹晴朗只是人生经历像自己,性情秉性,其实看着有些像,也确实有很多相似之处,可事实上却又不是。
那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
不过这些不耽误陈平安离开藕花福地的时候,最希望带着曹晴朗一起离开,哪怕无法做到,依旧心心念念那个陋巷孩子,由衷希望曹晴朗,将来能够成为一个读书种子,能够身穿儒衫,成为一个真正的读书人,成为齐先生那样的读书人。更会后悔自己走得太过匆促,又担心自己会教错,曹晴朗年纪太小,许多之于陈平安是对,到了这个孩子身上便是不对。所以在藕花福地一分为四、陈平安占据其一之前,陈平安就这么一直牵挂着曹晴朗,以至于在桐叶洲大泉王朝边境的客栈里,裴钱问他那个问题,陈平安毫不犹豫便说是,承认自己根本就不想带着裴钱在身边。如果可以,自己只会带着曹晴朗离开家乡,来到他陈平安的家乡。
俗话总说泥菩萨也有火气。
可在陈平安身上,终究不常见,尤其是跟裴钱当时那么大一个孩子真正生气,在陈平安的人生当中,更是仅此一次。
赵树下学拳最像自己,但是在赵树下身上,陈平安更多,是看到了自己最要好的朋友,刘羡阳。初次相逢,赵树下是如何保护的鸾鸾,那么在小镇上,与刘羡阳成为熟人、朋友再到此生最好的朋友那么多年,刘羡阳就是如何保护的陈平安。
真正更像他陈平安的,其实是裴钱偷偷打量世界的那种怯懦眼神,是隋景澄的猜人心赌人心,如今又有了一个剑气长城的少年,也像,不是那个已经在酒铺帮忙的张嘉贞,而是一个名叫蒋去的蓑笠巷贫寒少年。在那边的街巷,每次陈平安当个说书先生,少年言语最少,每次都蹲在最远处,却反而是他心思最多,学拳最用心,故而学拳最多,几次恰到好处的碰面与言语,少年都略显局促,但是眼神坚定,陈平安便独独多教了少年蒋去那一式撼山拳的剑炉立桩。
蒋去每一次蹲在那边,看似聚精会神听着说书先生的山水故事,但是少年的眼神,脸色,以及与身边相熟之人的轻微言语,都充满了一种模糊不清的功利心。
陈平安没有半点反感,就是有些感伤。
没有人知道为何当年魏檗在落魄山竹楼前,说那阿良二三事。
少年陈平安为何会泪流满面,又为何会在心神往之之外,心底深深藏着一份难以言说的羞愧、后悔、无奈,那是魏檗当时不曾获悉的一种情绪。
几乎所有人都觉得那是陈平安的第一次出门远游,是在护送李宝瓶他们去往大隋书院求学,是陈平安尽心尽力为他们护道。结果来看,陈平安好像确实做得不能更好,任何旁人,谁都无法指摘一二。
但是当草鞋少年第一次遇到阿良之后,那其实才是陈平安的人生又一场大考,悄无声息,心中拔河。
陈平安希望自己在那个自称是剑客的斗笠汉子眼中,自己就是那个齐先生托付希望之人,陈平安希望一个意外的出现,自己可以保证无错。故而那一场起始于河畔、离别于红烛镇驿站的游历,陈平安一直在努力猜测阿良的所思所想,去设身处地想象一位横空出世的世外高人,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去猜测这位佩刀却自称剑客、齐先生的朋友,到底会喜欢怎样的一个晚辈,一个少年,哪怕不喜欢,看不起,但是也绝对不能让对方心生反感。所以当时陈平安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是有意为之,思虑极多,小小少年郎走在那青山绿水间,当真有那心情去看山看水?
哪怕陈平安的初衷,是让自己成功护送着宝瓶他们安然去往书院,是那个牵毛驴、佩竹刀的古怪男人,不会对宝瓶他们造成一丝一毫的伤害,可是事后回顾自己的那段人生,陈平安想一次,便会伤感一次,便经常想要喝酒一次。
人生路走过了,就是真的走过去了,不是家乡故乡,归不得也。
作品简介...
因一次意外,沈从变成僵尸,幸亏脑袋里面有电脑,电脑功能多啊,就是要充电啊。这个世界没有家用电,只有浩瀚雷法与滚滚天雷,让僵尸去挨雷,老天爷,你还是给根吊绳吧。雷光上跳舞,妹子群中歌唱,即便老天相拦,沈从也要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巅峰之路,大不了将天捅出一个窟!第一章祸不单行 华国F市,爆发的流星雨在星空之中纵横。某座居民楼天台上,沈从抱着陪伴自己多年的笔记本电脑,目光没有焦距的盯着夜空。没有亲人,朋友寥寥,一个人孤独的在这个城市中残喘着。流星的光芒在沈从的眼眸中闪烁,ldquo如有可能,哪怕只是闪耀一时,也当无憾helliprdquohelliphelliphelliphelliphelliphellip倪天国,一处偏僻荒芜的丛林之中,一道身影盘膝在阴影之中。气息幽沉,一道道肉眼难见的天地能量从四周汇聚,接着进入人影身体之中。沈从的身形微微颤动了一下,双眼睁开,猩红的光芒一闪而过,ldquo还是没有多少进展,当初村里的最好的功法,在身体产生异变之后,除了护住自己的心神不被暗化,功力的增长几乎停滞了!rdquo沈从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掌,僵硬的皮肤好似老树皮,不似活人。不止手掌如此,沈从身体的各个部分都是一样,沈从如今的状况跟常人已经联系不上,非要说沈从如今是什么的话,也许最近似的就是僵尸。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十几年,如何而来,沈从无从得知。从最开始的惊愕,到后来的渐渐适应,如果没有那场惊变,沈从现在可能还在村庄里,与这一世的父母亲人,友善的邻里无忧的生活着。可惜,一切都变了,只因那些贪婪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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