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时不时地沃顿就记混了贝贝拍的是左边屁股还是右边的屁股,在某个墙角或是台阶上卡一下,惹得贝贝出嫌弃的叫声。
林雷有些愁的在后面保护着小沃顿,有心直接把贝贝拽下来,反倒是沃顿竟然还在嘎嘎的笑,颇有些乐在其中的意思。
三小只说说笑笑的走进了大厅,殊不知马上就要相隔万里天各一方了。
等三小只站定,霍格摸了摸林雷的脑袋,又看着沃顿头上的小老鼠,默不作声的把手收了回去。
霍格心里还是很惆怅的,很快,他们父子就要分开了,下次再相见,或许要等自己龙化后拥有圣域实力的时候了。
霍格严肃的对两个儿子(一个儿媳?)说道:“林雷,沃顿,我有一个重要的决定要告诉你们。”
林雷赶紧从沃顿头上把贝贝拽下来,救下了一直原地打转的亲弟弟,又转了半圈,让弟弟正面朝着父亲。
小沃顿眼力还有着星星,晃悠悠的靠在哥哥身上,晃晃了脑袋,用天真的眼神看着霍格,奶声奶气的问道:“父亲,有什么事情么?我还想和贝贝哥玩骑马的游戏呢!”
霍格无语,傻儿子,不是你和贝贝玩,是贝贝在玩你啊!你就是马啊!
面无表情的瞥了一眼一头扎进林雷怀里的贝贝,霍格默念两声‘它妈比我强’‘我打不过它妈’,伸手摸了摸沃顿的小脑袋瓜,温柔的说道:“乖,听话,这件事非常重要,是关于你哥哥和你的未来的。”
沃顿这才乖乖的站好,林雷也郑重的站直,等着霍格和林德商量出来的结果。
“经过和德林大人商量,我们决定让林雷去恩斯特学院学习魔法。”霍格看向林雷。
“恩斯特学院?那是什么地方啊?”小沃顿好奇。
霍格温柔的笑笑,解释道:“恩斯特学院是玉兰大陆第一魔法学院,整个玉兰大陆,包括四大帝国、两大同盟在内,没有其他地方教导魔法比恩斯特学院更厉害。”
林雷有些担忧的说道:“父亲,是因为老师暂时不能教导我了,所以才让我去恩斯特学院学习么?老师他没事吧?”
恩斯特学院的大名林雷自然听说过,是所有希望学习魔法的孩子的圣地,只要能顺利入学、毕业,至少也是个六级魔法师,会有人争着抢着招揽,可以说是毕业包分配的典范。
不过真要说起来,一个魔法学院,和一位圣域魔法师一对一教导相比,哪怕是所谓大陆第一魔法学院也远远不够格。现在明明有老师的指导,还让自己去学院学习,只可能是因为老师近期顾不上教自己了。
霍格笑了:“你不用担心德林大人,他是为了冲击更高的层次暂时闭关,之所以让你去恩斯特学院,除了德林大人可能无法分心之外,还因为你的风系、水系魔法天赋都很优异,而德林大人专攻地系,其他的魔法还是需要从学院学习的。”
林雷点点头,他担心的是林德出什么问题,对于自己去不去恩斯特学院其实并不在意,因为他知道,恩斯特学院在就离家不过九十里地的芬莱城外面,以他的度,只要想回家,用不了多长时间就能走个来回。
沃顿有些兴奋的喊道:“哦,哥哥要去魔法学院学习喽,出来肯定是非常厉害的魔法师。”
“哥哥你要给我表演喷火、吐水、变鲜花!”
林雷翻了个白眼,这傻小子又把变戏法的和魔法师混淆了。也不说话,只是闷头把沃顿的头扯得乱糟糟的,摆成了一个鸟窝的形状,然后就在沃顿兴奋的眼神中把怀里的贝贝放了上去。
贝贝:???
“至于沃顿,”犹豫了一下,霍格接着说道:“德林大人说沃顿的战士天赋很好,很有可能血脉浓度天生的就足够,不用蓝心草和龙血就可以成为龙血战士。”
“小沃顿,你可真厉害啊!你也要成为龙血战士了!”
林雷眼前一亮,高兴地扯了一把沃顿肥嘟嘟的小脸蛋儿,他喝龙血的时候可是受了不少痛苦,哪怕有蓝心草中和,那种痛苦也不是一个小孩子能承受的,现在知道弟弟天生血脉浓度足够,林雷从心底为这个傻弟弟高兴。
被扯着脸蛋儿的沃顿艰难的翻起贝贝故意摊下来的肚皮,对着自己的哥哥一通傻笑。
“啥?啥龙血战士?”
“为了让沃顿获得更好的战士教育,”霍格的声音有些低沉,“我们决定,由我送沃顿去大陆第一的战士学院奥布莱恩学院学习。”
林雷一愣,奥布莱恩学院?那不是在奥布莱恩帝国么?
反倒是什么也不知道的小沃顿兴奋地喊道:“好耶!哥哥去大陆第一魔法学院,我去大陆第一战士学院,我们都是第一耶!”
最穷不过要饭,不死总会出头。这一年,在祁连大山里混吃等死了二十多年的刁民赵出息终于选择走出大山,带着最庸俗的想法来到大城市。不富贵不还乡(这是一本纯粹的可歌可泣可悲可笑的小人物奋斗史)我叫赵出息...
穿越至2oo3年的日本东京。摆在前职业画家东野司面前只有两条路,要么文抄孤独的美食家白色巨塔等日剧经典,要么拿下东京青年画赏,从此职业画家出道...
双男主1v1,he浪荡勇猛倔强攻vs睚眦必报美人受猛鹰对狡兔南越国战败,将军府三公子楚星舒受封定安王,入大朔为质子。慕屹川为大朔二皇子,多次大败楚家军。他瞧不上面娇体弱的病秧子,谁知这病秧子抱了大腿不松手,还以抱背之欢把两个人牢牢绑在一起楚星舒命中尘埃,浮光便过,风月之事忘起来容易的很,二皇子何必执着?慕屹川属于我的东西,即便是浮光,我也要捆得他动弹不得!...
交换人生敬业爱岗系统穿书女VS重生女沈云姝穿书了,穿进一本以沈云秀为女主的年代文里,书里,沈云秀是重生的,重生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和堂姐换亲,她设计嫁给和堂姐互相喜欢的食品厂厂长儿子孟珏,而堂姐则代替她冲喜嫁进大杂院季家,倒霉的是,沈云姝就是女主的堂姐!沈云秀没想到自己会重生回到1977年,既然重生了,那这一次,她绝对不要嫁给季淮南。上辈子,因为婚约,她嫁进季家冲喜,没想到当天晚上,季母就死了,大杂院的人都说她是克星,没多久,季淮南又出任务走了,沈云秀没耐住寂寞和一个回城的知青跑了,却被卖了直到死的那一刻,她才电视上看到自己那嫁给孟珏的堂姐沈云姝,如今当了首富夫人有多幸福。重来一次,沈云秀发誓,要夺走孤女堂姐的一切。首先就从换亲开始吧沈云秀如愿嫁给孟珏,沈云姝也冲喜嫁进了季家,只是为什么后面的发展和她上辈子看到的不一样。为什么季母没有死?还能乐呵呵帮沈云姝和季淮南带孩子?为什么季淮南没有死,而是转业当了刑侦大队队长,还屡破奇案?为什么原本会考上大学的孟珏,考了三次都考不上,甚至对妻子一心一意的他,居然和他的青梅搞在了一起。...
简介关于末世我和闺蜜过上了神仙生活叶诗影重生了!重生在末世生的前三个月,这一世她有了空间,有了物资,经历了末世十年的风风雨雨,一定要好好活下去!上辈子自己的大伯一家那样对待自己,这辈子一定要他们付出代价!顺便把大伯家的空间玉佩也拿过来。也要好好对待自己的闺蜜乔恩星。叶诗影每天都在为了末世的避难所疯狂奔波改造,把自己的空间堆的满满当当,足够自己活几辈子的物资要叶诗影心中极度安全。喜欢吃的东西买!!!需要的东西买!!!一时兴起的东西买!!!父母留给自己的钱也足够叶诗影在末世前期随意挥霍。在末世不仅认识了高冷男神做了自己的男人,还生了美好的故事没有人比叶诗影活的更好了。...
你见过白狗穿衣,老鼠吃猫吗?你听说过纸人唱戏,飞僵吸血吗?来,你听我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