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她可不是什么没见过世面的小姑娘。
在国外虽不至于纸醉金迷,但一般的金钱利益可唬不住她。时煜别以为自己有几个臭钱,就可以对她为所欲为。
时煜这时回来,手里多了几个购物袋。
林窈扫了一眼,眼神就瞬间亮了。
是某个她一向很喜欢的顶奢牌子,可惜它家的成衣还是太贵,她每一季也就勉强能买两件。
于是林窈很高兴的从时煜手里接过购物袋,打开现里面居然都是这个牌子最新一季的成衣,甚至还搭配了另外一家奢牌的内衣裤,另外还有配套的包包和鞋子。
当她拿出那个有钱都不一定能买到的稀有皮包包时,指尖很难说没有抖一下。
时煜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换好了衣服。
他走出来,沉声说:“我现在有个会必须去公司,待会儿姚秘书会送你去公寓。”
他站在那儿,一身西装革履,高不可攀,浑身都是生人勿进的气场。
左手小指上那深蓝色的尾戒,颜色浓郁,质地通透,分明是价值不菲。
林窈抬眼看到那枚深蓝色的尾戒,才想起了许多被她遗忘的事情。
她低头看着身上那件粉蓝色的针织连衣裙。
摊开在床上的,还没穿的浅蓝色的羊绒外套。
还有刚才她看到后觉得很兴奋的,现在却觉得无比碍眼的,那个稀有皮的蓝色包包。
蓝色……蓝色,居然都是蓝色。
林窈突然间觉得好笑。
她怎么就忘了呢。
这些,都是时煜心心念念的那个女孩最喜欢的颜色。
他竟然跟她玩替身的游戏。
“怎么,要秘书送我去公寓?”
林窈忽然就笑了,唇角勾起一抹嘲意,“时总该不会是想包我吧?”
时煜蹙眉冷冷看过来。
她却笑得更明艳了,“我很贵的,怕你包不起。”!;只是最后帮她擦拭掉那些污秽的源头时,离得有些过近了。
男人修长的五指扣住她的脚踝,将她的月退心拉开了些。
他另一只手拿着温热的毛巾,正仔细擦拭。
因为肿了,所以动作要更加轻柔小心。
时煜大概是怕弄疼她,因此更加小心翼翼。
他离的更近,像是为了看得更加仔细。
她仿佛可以感受到,他喷洒在上面的,有些湿热的呼吸。
林窈下意识咬唇,低眸看他。
男人沐浴后微湿的黑,比过去长了不少,质好像也变好了许多,几缕额垂在眼前。从前只是隽美的脸,褪去了几许病态的苍白,如今更添几分冷峻气势。
像是察觉到她的视线,他鸦黑浓密的睫羽轻轻扇动了一下,眼就垂得更低。
林窈:“……”
老实说有点意外,没想到他对床伴的服务意识竟然这么好?
本来以为,七年前那样的不欢而散后,他见到她多少是记仇并且要打击报复的。
毕竟,当年被甩了一个耳光的人是他,交换立场,如果换了是她,一定不会让对方好过。
一时拿不准时煜在想什么。
被他放到床上后,林窈还带着警惕审视
的目光防备着他。
最穷不过要饭,不死总会出头。这一年,在祁连大山里混吃等死了二十多年的刁民赵出息终于选择走出大山,带着最庸俗的想法来到大城市。不富贵不还乡(这是一本纯粹的可歌可泣可悲可笑的小人物奋斗史)我叫赵出息...
穿越至2oo3年的日本东京。摆在前职业画家东野司面前只有两条路,要么文抄孤独的美食家白色巨塔等日剧经典,要么拿下东京青年画赏,从此职业画家出道...
双男主1v1,he浪荡勇猛倔强攻vs睚眦必报美人受猛鹰对狡兔南越国战败,将军府三公子楚星舒受封定安王,入大朔为质子。慕屹川为大朔二皇子,多次大败楚家军。他瞧不上面娇体弱的病秧子,谁知这病秧子抱了大腿不松手,还以抱背之欢把两个人牢牢绑在一起楚星舒命中尘埃,浮光便过,风月之事忘起来容易的很,二皇子何必执着?慕屹川属于我的东西,即便是浮光,我也要捆得他动弹不得!...
交换人生敬业爱岗系统穿书女VS重生女沈云姝穿书了,穿进一本以沈云秀为女主的年代文里,书里,沈云秀是重生的,重生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和堂姐换亲,她设计嫁给和堂姐互相喜欢的食品厂厂长儿子孟珏,而堂姐则代替她冲喜嫁进大杂院季家,倒霉的是,沈云姝就是女主的堂姐!沈云秀没想到自己会重生回到1977年,既然重生了,那这一次,她绝对不要嫁给季淮南。上辈子,因为婚约,她嫁进季家冲喜,没想到当天晚上,季母就死了,大杂院的人都说她是克星,没多久,季淮南又出任务走了,沈云秀没耐住寂寞和一个回城的知青跑了,却被卖了直到死的那一刻,她才电视上看到自己那嫁给孟珏的堂姐沈云姝,如今当了首富夫人有多幸福。重来一次,沈云秀发誓,要夺走孤女堂姐的一切。首先就从换亲开始吧沈云秀如愿嫁给孟珏,沈云姝也冲喜嫁进了季家,只是为什么后面的发展和她上辈子看到的不一样。为什么季母没有死?还能乐呵呵帮沈云姝和季淮南带孩子?为什么季淮南没有死,而是转业当了刑侦大队队长,还屡破奇案?为什么原本会考上大学的孟珏,考了三次都考不上,甚至对妻子一心一意的他,居然和他的青梅搞在了一起。...
简介关于末世我和闺蜜过上了神仙生活叶诗影重生了!重生在末世生的前三个月,这一世她有了空间,有了物资,经历了末世十年的风风雨雨,一定要好好活下去!上辈子自己的大伯一家那样对待自己,这辈子一定要他们付出代价!顺便把大伯家的空间玉佩也拿过来。也要好好对待自己的闺蜜乔恩星。叶诗影每天都在为了末世的避难所疯狂奔波改造,把自己的空间堆的满满当当,足够自己活几辈子的物资要叶诗影心中极度安全。喜欢吃的东西买!!!需要的东西买!!!一时兴起的东西买!!!父母留给自己的钱也足够叶诗影在末世前期随意挥霍。在末世不仅认识了高冷男神做了自己的男人,还生了美好的故事没有人比叶诗影活的更好了。...
你见过白狗穿衣,老鼠吃猫吗?你听说过纸人唱戏,飞僵吸血吗?来,你听我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