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在农庄别了柏炀柏,她想起柏炀柏提到的,孟瑄用琥珀晶收走关墨的一甲子功力,好像说是要送给她练功用。而她还不曾收过这样礼物,所以估计那琥珀晶还在孟瑄手中。又想起她还欠着杜尧一甲子的功力,假如这琥珀晶是习武之人人人用得的增加功力的圣品,那不刚好拿去还给杜尧,也省得她一动用起自己两甲子有余的功力,一掌拍飞十名壮汉的时候,心底总有隐隐的愧疚不安,总有一两个闪念闪过杜尧弃武从文、埋头公案的好好先生模样。
于是乎,惦记琥珀晶而非孟瑄的何当归,来青州寻夫,但一时摸不着齐央宫分舵的大门,没找到孟瑄,却先一步被熠迢找到了。熠迢一看见昔日小主人的熟悉的容颜,念及玉则公主待他的比天高比海深的恩情,连忙叩首参拜何当归。
在路边吃豆腐脑的何当归吓了一跳,只因忘怀了孟瑄,她也就顺带不记得了这个十次有九次里都跟孟瑄一起出场的熠迢,见他这样恭敬叩首,便认定他不是疯子就是骗子。不过熠迢说出两层关系,就打消了她的疑虑,一是他乃孟瑄的随从,二是他乃杜尧的堂弟,原名杜欢。他还拿出杜尧托付他在孟家多多看顾何当归的书信,何当归大致认得出杜尧的笔迹,于是打消疑虑,邀请熠迢同吃豆腐脑儿,吃完再同去找孟瑄。
熠迢又试探地问她一些跟十公主有关的问题,她开始时一个字都听不懂,觉得熠迢说话非常古怪,八成还是疯子。
正这样想,逢上熠迢说到激动处,用手摇动她的双肩,何当归立刻受惊,逃进一小巷,熠迢像个疯子一样追赶着她,在她身后大声唱童谣,“白日传心静,青莲喻法微。天花落不尽,处处鸟衔飞……”她只顾跑,脚下又被绊了一跤,忽而感觉胸口某处烫热,又从烫热变为灼热,几乎烧化了她的肌肤。下一刻,但觉眼前漆黑一片,她惊叫着被一只看不见的手拖进了昏迷之中。
等到再醒来时,她身在一间客栈上房的木床上,全身裹着暖烘烘的棉被,枕边的小几上有一碗人参枸杞汤,一碟梅片软糖,三颗去皮去核灌蜜枣。再放眼看去,熠迢的人也在房里,就在外间的门口边上,保持恭敬揖礼的姿势长久不变。
如此似曾相识的一幕情景!她是什么时候什么地方见过的呢?她起身喝汤,并反复回想,却对熠迢的清秀面目没什么印象,她有印象的是这汤的滋味和枣糖的甜味。依稀仿佛,她小时候每天都吃……可她小时候是在农庄上度过的,家里穷得没有隔宿粮,当天只为当天的肚皮奔波,谁又会给她熬参汤喝?
小半碗汤喝下去,她忽然又想起来,这样的参汤,这样的梅片糖和蜜枣,都是她在一处华丽宫殿里吃到的,而且每次吃这个时,她的身后总是站着一个沉默的侍卫打扮的男人,身高九尺,面膛黝黑,看上去有四十多岁。
每次吃完之后,她总是把碗一搁,细声细气地同那侍卫说:“索叔叔,我在宫里衣食周全,你不用总冒险进后宫给我送这些。”
“公主你才五岁,光吃米饭和菜是长不大的,”侍卫平静道,“宫里的皇子公主谁不是十几个奶娘与厨子伺候着,独你一个连奶水都吃不到。京城不比草原,属下寻不到新鲜干净的羊奶,只好熬些参汤给公主补身了,望公主珍重自身,喝光这汤,才能长成一个受人敬畏而且能保护自己的强大公主。”
幼小纤细的她回头仰望侍卫,但见他满身紧绷的肌肉,连衣衫都遮挡不住他那一副受人敬畏的结实身板。她忍不住想,会不会他就是喝参汤才长这么壮的?会不会她一直喝下去,就要长成他这样?发散思维下去,她把侍卫严肃的面容换成她自己的巴掌小脸,一个女汉子的形象诞生了。这顿时将她吓坏了,缩着脖子哭道:“我不想变强大,还是强大的索叔叔来保护我吧。”
“属下当然会保护公主,但属下会老会死,公主你的日子还长着呢,往后你须得学着自己保护自己。”侍卫告诉她,“别人的强大是别人的,这世上没有什么比自己的绝对实力更可信赖。还有,请公主还是如常的唤属下‘凡奴’,叔叔二字,属下万死亦不敢受,属下是你们博尔济家族的奴隶,主子岂有叫奴隶叔叔的。”
“那么凡奴,你什么时候会死呀?”她不带恶意,天真发问道,“是不是等我长成你这么高,你就要死了?”
“……但愿如此。”凡奴垂头答道。
何当归闭目,脑中场景转换,这一回是悬崖边上那一幕,马车中的她看上去稍微长大一些,正哼着一支歌儿编灯草手镯,行进中的马车突然就翻到了,还持续下坠,她措手不及,吓得捂脸大叫。马车坠落悬崖十几丈,却突然止住了下坠之势,惊险地在半空中定格,落下崖去的,只有两匹长嘶哀鸣的驾车的马。
定睛看去时,原来是凡奴也跟着跳下崖来,以他的九尺肉躯拖拽住了那辆千金之重的华丽雕珑香车,搭救了幼小的她。凡奴双目赤红,大喝一声,顿时全身的衣衫爆裂飞散,一身遒劲的肌肉光辉无限。他沉声叮嘱,“抓紧车壁,远离车窗”,然后又是几声暴喝,靠着自身无穷大的蛮力,他一手扯着悬崖上的茂密藤蔓,一臂扣着马车正中的车辕,将一整副车驾独力拖上了悬崖的崖顶。
上崖之后,他顾不上检视右臂上被马车压出来的密密麻麻的血痕,抬手抹一把额上沁出的汗珠,咧嘴一笑,毫不掩饰内心劫后余生的喜悦。然而,他嘴角的弧度还未拉到最大,暗处的一只大手就重重一推,将凡奴整个人推出悬崖,那一道冲力太大,使他失去抓住崖壁上的救命藤蔓的机会,转瞬消失在视野中。
马车里被甩得晕晕乎乎的她探头出来,一下子望见了那个黑点状的熟悉身影,凄厉大呼道,“凡奴——索叔叔——不要——”
一碗参汤喝下去,何当归渐渐找回了这些缺失的记忆。准确地说,这是她失去了前世的那段记忆之后,找回来的前世又前世的记忆。失之东隅收之桑榆,这一点她并未领味到,因为她不知道自己少了前世的记忆。此时此刻,搁下汤碗,含一颗软糯的梅片糖在口中,她被一件奇异的事吸引了全部注意。
玉,胎里玉!在发光!
又或者准确地说,是那一块跟她的胎里玉长得差不多的玉,那一块在兔儿镇上,从燕王妃子徐莲手里得来的弯月形美玉,此刻挂在她的颈间,垂于她的胸口,竟然微微发热!那一片热力穿透了肚兜,熨帖着她的心房,而且玉里透出一道强光,穿透了她的中衣与纱裙,有愈来愈热、愈来愈亮的趋势。
☆、第574章美人美玉良缘
更新时间:2014-02-04
这一块与她的胎里玉可以嵌在一起、拼成一个完整的太极图形的一块弯月形美玉,自打得到了它,何当归一直戴在身上,偶尔拿出来把玩……这块玉在白昼的日头地下瞧时,碧透如一汪春日绿水,晶莹可爱;可是深夜里在明亮的灯火下看,却又洁白莹润如南海珍珠,还有一圈一圈类似湖水涟漪的光晕,氤氲着霭霭水汽,缓缓地流淌开来。
何当归见过不少宝物,眼界不算狭隘,但如此奇异的一块宝玉,她连听都没听说过,握久了暖意就一直在玉上存着,戴起来非常舒服。再加上对她那一块在何家喜宴上失去、如今在仙草郡主手中的胎里玉的遥思,于是她就以十股蚕丝结珠络,穿在这枚玉玦一端的小孔中,将珠络系在自己颈间,戴了好几个月,对它越来越喜爱。
此刻何当归在客栈醒来,想起她做十公主时的前尘往事,胸口的美玉突然间发光发热,渐渐几乎灼伤了她肚兜下的娇嫩肌肤,她连忙将玉摘下丢在被子上,也恍然记起,先前她在小巷里晕倒,就是因为熠迢追着她唱一首唐诗童谣,“白日传心静,青莲喻法微。天花落不尽,处处鸟衔飞……”然后,这块儿弯玉突然就点火一样烧起来,她才紧跟着失去意识。这是怎么一回事?
她不自觉地张口唱道:“天花落不尽,处处鸟衔飞。”声音婉转悠扬,旋律一波三折,比熠迢在街上的鬼哭狼嚎悦耳十倍,说时迟那时快,被子上的玉玦起了反应——没有人碰它,但是它在被子上自己跳起来了,一下、两下、三下。紧接着,它就像扶乩算卦的沙棍或者毛笔一样,在背面上写了一行字,五月初二,九十八,斩立决。
何当归识字,能看懂这行字,却不懂这字里的含义。而一直在外间门口站着的熠迢,抬头看见了那块玉玦,立刻大步跑进来,惊喜地说:“公主,这就是玉则公主生你时,从胎里带出来的‘月儿玉’哪!怎么会在你的手中?当年玉则公主薨逝,这块玉跟着陪葬了!”
怎么会在她手中?何当归一愣,或者应该问,玉怎么会在徐莲的手中?那个徐莲,究竟是什么人?
read_xia();
最穷不过要饭,不死总会出头。这一年,在祁连大山里混吃等死了二十多年的刁民赵出息终于选择走出大山,带着最庸俗的想法来到大城市。不富贵不还乡(这是一本纯粹的可歌可泣可悲可笑的小人物奋斗史)我叫赵出息...
穿越至2oo3年的日本东京。摆在前职业画家东野司面前只有两条路,要么文抄孤独的美食家白色巨塔等日剧经典,要么拿下东京青年画赏,从此职业画家出道...
双男主1v1,he浪荡勇猛倔强攻vs睚眦必报美人受猛鹰对狡兔南越国战败,将军府三公子楚星舒受封定安王,入大朔为质子。慕屹川为大朔二皇子,多次大败楚家军。他瞧不上面娇体弱的病秧子,谁知这病秧子抱了大腿不松手,还以抱背之欢把两个人牢牢绑在一起楚星舒命中尘埃,浮光便过,风月之事忘起来容易的很,二皇子何必执着?慕屹川属于我的东西,即便是浮光,我也要捆得他动弹不得!...
交换人生敬业爱岗系统穿书女VS重生女沈云姝穿书了,穿进一本以沈云秀为女主的年代文里,书里,沈云秀是重生的,重生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和堂姐换亲,她设计嫁给和堂姐互相喜欢的食品厂厂长儿子孟珏,而堂姐则代替她冲喜嫁进大杂院季家,倒霉的是,沈云姝就是女主的堂姐!沈云秀没想到自己会重生回到1977年,既然重生了,那这一次,她绝对不要嫁给季淮南。上辈子,因为婚约,她嫁进季家冲喜,没想到当天晚上,季母就死了,大杂院的人都说她是克星,没多久,季淮南又出任务走了,沈云秀没耐住寂寞和一个回城的知青跑了,却被卖了直到死的那一刻,她才电视上看到自己那嫁给孟珏的堂姐沈云姝,如今当了首富夫人有多幸福。重来一次,沈云秀发誓,要夺走孤女堂姐的一切。首先就从换亲开始吧沈云秀如愿嫁给孟珏,沈云姝也冲喜嫁进了季家,只是为什么后面的发展和她上辈子看到的不一样。为什么季母没有死?还能乐呵呵帮沈云姝和季淮南带孩子?为什么季淮南没有死,而是转业当了刑侦大队队长,还屡破奇案?为什么原本会考上大学的孟珏,考了三次都考不上,甚至对妻子一心一意的他,居然和他的青梅搞在了一起。...
简介关于末世我和闺蜜过上了神仙生活叶诗影重生了!重生在末世生的前三个月,这一世她有了空间,有了物资,经历了末世十年的风风雨雨,一定要好好活下去!上辈子自己的大伯一家那样对待自己,这辈子一定要他们付出代价!顺便把大伯家的空间玉佩也拿过来。也要好好对待自己的闺蜜乔恩星。叶诗影每天都在为了末世的避难所疯狂奔波改造,把自己的空间堆的满满当当,足够自己活几辈子的物资要叶诗影心中极度安全。喜欢吃的东西买!!!需要的东西买!!!一时兴起的东西买!!!父母留给自己的钱也足够叶诗影在末世前期随意挥霍。在末世不仅认识了高冷男神做了自己的男人,还生了美好的故事没有人比叶诗影活的更好了。...
你见过白狗穿衣,老鼠吃猫吗?你听说过纸人唱戏,飞僵吸血吗?来,你听我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