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三千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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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日后我醒来,发现自己还在马车中,身边已经没有顺伯,又不见之沅,陪伴我的是一个中年男子,颇有英武之气,他是父亲的朋友,当年曾到京城考过武举,却因为发现官场黑暗而弃官而去,宁做逍遥江湖的游侠,短短的做官时日,却和父亲甚为投缘,听说了羽家惨变,千里迢迢赶到城郊接应。他却不知道之沅在哪里,因为顺伯和他说,兄妹两人是无法一起混出城的,朝廷有令,只要看见兄妹同行的,便一定要处死,他只能把我先送出去,再回去接羽家小姐,但他却一去不回,他等了三日也没能等到顺伯,也曾回城寻找,可是人海茫茫,要到哪里去找?而城中犹自在搜索羽家余孽,他怕将我寄在外面引来祸事,令羽家唯一的后嗣也丧生,无奈之下只得赶回。他带我去了青玛,拜在了青玛神山无定门下,据说他为此想了很多办法,无定门才收了我这个徒弟,我不肯学,我想去找顺伯和之沅,他告诉我,他们已经不在了,他后来接到消息,顺伯回城不多久就被认出来,连同妹妹一起被处死了。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在青玛山脚伏地痛哭,满山飞鸟被我哭声惊起,哀鸣着刺向天空,哭得力尽神疲时我听见不知哪里遥遥传来苍老而平静的声音,唱着我听不懂的奇怪曲调,悠远而沉郁,如这苍茫云海之间,有人以青山为鼓长风为槌,敲响了永恒不老的长调。我在那样的曲调里沉沉睡去,醒来时已经身在无定门中。羽家被灭门,顺伯和之沅也死了,我也想通了,羽家的满门血仇,终究要落在我身上来报,我不练好武功,如何报得此仇?学武第三年,我在青玛神山绝崖上练轻功时,无意中看见一道崖fèng里青光一闪,素来天不怕地不怕的我当即便跟了过去,那青光在一处极其狭窄的细fèng里闪烁,我当时缩骨功还未练好,硬是仗着少年的身体柔韧灵活,挤进dong中,将那东西拿到了手。那便是青果,百年一结果的青玛奇宝,非有缘人不得逢。只是这缘,到底又算是怎样的缘?学武的最后一年,白渊上山,这个小小的师弟,上山时的年纪和我当年相仿,我却一见他就不甚喜欢,只觉得这个小小孩子眼神里有太多yu望,连微笑都似戴着面具,这样的人这点年纪便如此,将来只怕又是个翻天搅地的主儿,我不喜欢这个令人不安的孩子,为此特意提早了一年下山。下山后我回到京城,想着去找顺伯和之沅,当年我还是个孩子,叔叔的话不曾想过去怀疑,然而这些年我时常想,也许那只是叔叔想让我安心学武,所以编出他们两个的死讯,也许,他们还没死?隔了那么多年,去找一个面貌连我自己都快忘记,只记得那双清亮眼睛的妹妹,和本来就已经老得不成样子的顺伯,那比大海捞针还难,我只得一边找,一边试图进皇宫刺杀皇帝,但是我还是把事qg想得太简单,那个昏君,宫禁九重,我一人只能闯过六重,最后一次我还受了伤。因为受伤,也因为全城搜捕刺客,我被迫离开京城,一路流làng到了淮南小城,每到一地,我尝试着在各处青楼找妹妹‐‐那样的世道,她如果能活,也只能活在青楼里,这一生里我为此不断逛青楼,博得làngdàng王爷称号,然而我终究未能找得到她。之沅,很多年以后,我不记得你的容颜,却在很多次梦里,看见你的眼睛,那般陌生的盯着我,在梦里我迷迷糊糊觉得,你是真的死了,临死前,你大抵还在恨着弃你而去,令你沦落血火的哥哥。多年以后,当罗襄袅袅婷婷走到我身前,带点陌生而好奇的清亮眼神看向我,那一霎我的心在往事中呻‐吟,我对自己说,之沅。……青石板路悠长,月光下似一匹织锦,无边无际的铺开去,却在某个暗黑的尽头戛然而止,那里,沉默的上林山在望。……那一年,无意路遇淮南王府不受宠的四少爷萧玦,那个少年英武朗烈令我心喜,由此jiāo了朋友,和他在一起的时候,大部分时间在讨论兵书,他心怀天下民生,提及国事常郁郁长叹,我撑着手臂看他,想着这人大概这辈子就是个cao劳命,又想我若真想报仇,毁了这个朝廷才是正路,元氏王朝已现末世之像,那些即将扼上元沧脖子的手掌,为什么不能有我那一双?后来萧玦有次托人传信告诉我,他要当兵去了,他道昏君无道,百姓流离,此正当救民水火,挽此乾坤倒悬的男儿有为之时,我去明镜溪边等他,看见满地枫叶落红如火,他和她踏着火色一路长驰而来,马蹄底带着板桥上玉白的霜。他身边跟着陌生的少女,简单的衣着,绝世的容颜,一双清泠泠妙目那般看过来,像是九天仙泉豁喇喇从瑶池倾落,令人惊震至窒息。她是长歌。那个黑马之上,带着没有笑意的微笑的女子,一瞥,瞥进了我和她难辨恩仇的一生。这里已经不是青石板路,换成枯糙和微带泥泞的土路,再往前就是上林山,红灯往前指指,仿佛便可以照见半山那座黝黑的林子。那里沉睡着那个马上微笑一瞥的女子,最后的一部分骨殖。我和她最后的关系缘系,居然最后竟成了这般死亡和吊祭的结局。带一抹迷离的笑意,我点尘不沾的进入林中,这里有她熟悉的气息,这里的布置一定出自她手,那些地面,树,乃至一片树叶,都不能轻易碰触‐‐这个和我极其气味相投的恶毒女人啊……将红灯轻轻挂在树梢,我掀起衣袍,迈上那方林中石台,那里,三丈之下,有她的一截焦骨。我以手撑腮,睡倒遍地落叶尘埃,想起当年那个血月之夜,我将假魏王人头一掷数十丈,辟退千军,而她于枯树之上惊喜回首,那一刻眼神累极迷茫却又喜极清亮,照见我竖刀向月的身影。长歌,此刻你若再见我,会是什么眼神呢?大抵也会和之沅一样,最初信任,最终怨怪吧?红灯在头顶飘摇,耀亮我身前枯叶,看起来有种薄脆的妖艳。前方一丈三尺,有极其细微的呼吸之声,和着黑暗里不知道哪里传来夜鸟啼叫的声音,听起来有点凉。我微微的笑起来。会是谁呢?番外窃国记(一)大秦历三七三年的chun天,和别的chun天也没什么太大的区别,比如初绽的那chun花,抱蕊于枝头,于每日chun风的沉寂里,都做着惊世一绽,艳惊天下的梦,又或者那些带了落花香的流水,悠悠的从山间流到城衢,再一路奔向江河,直至汇聚入海,给那远隔高山的临海之国,带来属于大秦帝国的更加温软几分的淮南花香。而某个整装待发的小人儿,大抵也要顺着这水流的方向,去兑现自己当年对那个人的诺言。所以这个chun天还是不同的,因为有了离别。休养了三年的萧玦,这个chun天终于有了起色,亲自来挽阳亭送儿子。曾经的西梁大帝如同老妈子一般琐琐碎碎扒拉着儿子的包袱,一边检查那些乱七八糟的物事一边皱眉,这孩子包袱里都是些什么玩意?比长歌玩过的那些还古怪,短棍子上长角,小弹弓里挖空,钢鞭里生出钩子,链子还可以穿成锤子,还有一个自己会乱滚的软软的管子,萧玦试探着用手去碰,包子立刻杀猪般扑过来将他手拉开‐‐看来绝对不是什么好玩意。不过印象中,混账小子身上掏出来的东西,从来就没正常过。萧玦抿着唇,将包袱给儿子再打理好,他手势很慢,似是觉得整理得越慢,离别便可以缓上一刻般。此去漫漫长路,远离大秦双圣的保护伞,gān得又是窃国杀头的勾当,萧玦虽说相信儿子混得开,但毕竟才九岁的小人,远去他国,很长一段时间内,冠棠宫将再没有那个打滚撒泼的小主人,等到他摸爬滚打心愿得成,在他国根基稳固再回来时,当初那个爱玩爱闹无耻混账的小子,那个肥肥短短的小rou球,只怕也永远不见了。唉,孩子大了,总是要飞的,不过早迟而已,虽然这混账小子也太早了些……萧玦默默抚过包袱柔软的袱面,怅然想着那个人,一生短暂却影响深远,在这对母子心里永远占着一角不可撼动的重要位置,她为他三日哀哭浑忘世事,他为他远赴异域冒险谋国,他们从不提起他,然而从无一日将他真正忘怀。可是……那又有什么关系呢?论起牺牲来说,他值得这样的纪念,若非他后来心知自己时日无多选择放手,长歌未必最后心属于自己哪。萧玦目光抬高,掠过天际悠悠浮云,想起多年前除夕的那个下午,那个太师府暖阁前和自己擦身而过的蓝衣男子,轻轻举杯对他一照,说:&ldo;陛下,今日是个好日子,请好自珍惜。&rdo;……如今每日都是好日子,每日我都很珍惜……你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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