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三千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337章 此时(第1页)

虽然从这里过去工厂还有相当的一段距离,要走回去确实需要不少的时间,可能要走到天黑。可是对何荣几个人来说,让蓝古琴送她们也不太妥当。

已经让人请吃饭,哪还有再麻烦她送回去的道理,几个人拒绝道“不用了,我们自己打车就好。”

话虽然是这么说,但是慕晓语知道的,对于这几个能省一毛绝不多用半分的姑娘来说,她们宁愿走到天黑也不愿意出打车的钱。

因为她们今天本来也没有工作了,那么,赶回去也就没有多少必要,既然这样,就没有必要浪费这个钱了。

这样的想法,慕晓语能够理解,但是不怎么赞同,所以她坚持让蓝古琴送她们。

蓝古晴是个很不错的大姐姐,她看穿了这几个姑娘的性格,也看穿了慕晓语的用心良苦。对几个人说道“你们工厂挺远的,我送你们过去吧,何况晓语这么说,估计是有什么不愿意让我知道的事情。正好趁这个时间错开省的我还要等她忙完。”

慕晓语并不反对这个说法。反正只要能够解决问题,怎么说都可以,怎么说都不重要。

几个人也真的以为她有什么私事要处理。

另外的人上车离开,慕晓语她两手插进兜里,仰望着天空喃喃自语道“感觉就是个当妈的,啥事都要操心!”

这句话是她最常说的口头禅之一,对慕晓语而言,她的手底下这一大帮兄妹每个都是嗷嗷待哺的孩子,她必须要操心他们的衣食住行。这还不算,如果谁闯了祸,她还得承担责任和赔礼道歉。当老板不容易,这是慕晓语常常抱怨的。

倒是,她的兄弟们通常会说“反正我是想要当老板。”这是当然的,虽然当老板操心,麻烦容不容,但是每个人都想要当老板。

不想当老板的员工不是好的兄弟,不想抢位子的兄弟不是好的合伙人。这是慕晓语的理论,在慕晓语看来,如果自己人都对这个位置不感兴趣,那只能说明这个位置毫无生趣。

蓝古琴送那几个姑娘回去,慕晓语一个人蹦蹦跳跳,向前走了十几分钟的时间,感觉身体已经被寒冷侵占,实在扛不住了才伸手拦下一辆出租车,去了南路皇城。

她喜欢这样。

‘在逆境中更适合思考’,慕晓语是这么觉得的,一个人只有走到逆境之中,才会更加真切的看到这个世界,只有走到逆境之中,才能够更加明白的看到自己。

因为人在逆境中的时候,总是会思考很多平时不会思考的问题。

‘人在逆境中的时候,更容易窥探到这个世界的真谛’。这应该算是慕晓语的座右铭了。很多常人以为常的事情,在慕晓语看来却是很奇怪的。

比如下雨天打伞,慕晓语觉得这件事很奇怪。因为慕晓语出门时不带伞的,如果身边有人而且刚好对方带着伞,那她肯定会躲在伞下,因为她不是傻子。但是如果是她一个人,她不会打车,也不会买伞,更不会叫人来接,她会淋着雨回去。

而这样做的原因,是因为‘逆境更适合思考’。

慕晓语很快到了南路皇城,看样子蓝古晴还要十几分钟才能过来,她一个人的话是不喜欢逛街的,对慕晓语来说,一个人逛街,还不如躺在大街上睡一觉来得舒服。

不想逛街,就随便在旁边找个奶茶店,买一杯奶茶捧在手上,找个不错的位置坐下。

看到蓝古晴过来,过去挽起她的手臂,嗲声说道“姐姐,可以买礼物给我吗?”

“不可以,我还想着今天要坑你多少才合适呢!”

蓝古晴的回答几乎是脱口而出,可见早就给她准备好这个答案。这当然是因为她知道跟慕晓语逛街只能做两件事,想着怎么坑她,不要被她坑了。

逛街就是为了购物狂嗨的,而慕晓语是个无利不起早的人,没有人能从她的嘴里平白扣走一毛钱,所以逛街的时候,跟她一起逛街的人一项都是会被她坑的吐血的。

而因为慕晓语实在是太聪明了,加上她慕家小姐的这个身份,所以跟她一起逛街的人都不会讨厌她,因为她们知道,要跟慕晓语逛街,不是有钱就可以的。而花在她身上的钱,往往都能成倍的赚回来。

慕晓语无故是不会逛街的,无故逛街的话,只能是李明琦等她身边最亲近的人才拉得动她,其余的人跟她逛街,一定是有事情要做。而和谈成一笔生意相比,这真的只能算是区区小钱。

因为蓝古琴跟她并没有这样的合作关系,所以蓝古琴跟她逛街的时候,就会想着怎么从这个姑娘的嘴里扣出一点食来。

虽然她们都不缺钱这点钱,可是能够从慕晓语的嘴里抠出食来,那绝对是一件有趣的事情。

但慕晓语是谁,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人物,停下来对蓝古晴说道“都没有礼物啊,那我不去了。”

果然,这招很好用,蓝古晴立刻妥协,对她说道“好,有礼物,不过先说了,太贵的我买不起。”

“好了,不要这么小气,不会给你把整个商场搬回去的。”

听慕晓语这么说,她知道今天肯定是要出血了的,但也没有关系,反正她还支撑得住。而且就算撑不住了也没有关系,她还可以耍赖,就算不可以耍赖,但是和她的大事比起来,赔上全部身家都是值得的。

进去商场,蓝古晴去了食品区,在货架上挑一些零食放在车上,慕晓语疑惑问“你为什么要买零食?没现你喜欢零食啊!”

蓝古晴没有停下挑选,回答她说道“不是要跟你哥哥下乡吗,我也不知道带点什么,他建议我带点吃的去。”

慕晓语愣了一下,骂了句‘蠢货’把蓝古琴手里的零食放回架子上,对她说道“那是年后的事情,现在买太早,还有看看你买的这些东西,你这是买了去给山里的孩子吃的,还是买了去看望那个富豪家的千金小姐的。虽然很对不起那些孩子,但是我还是要说,对她们来说,味道好能吃饱是最好的,想你买的这种,太奢侈了。如果实在不知道怎么选,你问清楚哥哥要去的地方是哪,买礼物的时候不需要多贵,但是要买当地没有的。”

蓝古琴听得一愣一愣的,她的前面二十几年,大部分的时间都贡献给了医学事业,可以说除了办公室之外的地方,她最远就是到了慕晓语哥哥的身边。

相比之下,慕晓语真的比她要懂得人情世故太多。把选好的东西放回去,跟在慕晓语身后说“那好吧,现在你跟我去买衣服。”蓝古琴的语气温柔中带着强势,这种气场,让慕晓语也不能拒绝。

这是她的职业带给她的东西,为了最快的高校的完成救助和救治,蓝古琴养成了相当强大的对外气场。

因为她要面对的不是普通民众,而是那些经历过艰苦训练,甚至经历了生死的人,所以她要说的话,往往是简短干脆,掷地有声。

慕晓语因为被震慑了而十分地不爽,但是因为被震慑了,所以她也没有说什么。没有跟蓝古琴搭话,把她拉到饰柜台“选两件吧,看看你,身上一样饰品都没有,至少有个吊坠啊!”

对于蓝古琴来说,挑选饰这种女孩子的事情,恰恰是她最大的弱点。她身上的装饰品,总的算起来也只有手上的手表和炸头的圈而已。

不过,挑选收拾说白了也就是挑选自己喜欢的,所以蓝古琴并没有多少为难,趴在柜台上看一会,指着一个吊坠说道“把这个给我包起来。”

这样的购物方法,让导购妹子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或者遇到了二傻子。要知道,在这里购物的人,多少都会砍价的甚至连价格都不问的,这还是第一个。

当然,让导购觉得这个人脑子不好,还主要是因为搬商场的见多了,可是这种听别人一句话,然后随便指着一个的,真的是第一次。

但不管怎么样,既然人家喜欢,顾客是上帝,有钱随便花的顾客,就是上帝他爹。虽然对于这种行为有些鄙视,但是对于这样的顾客,却是很喜欢的。生怕她反悔,用最快的度打包低到她的手上。

蓝古琴接过坠子就准备走,慕晓语拉住她说“你真不是一般的实诚,说买坠子就只买一个坠子,耳环,手镯,戒指,这些东西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家里要是有那一定是你妈妈给你买的。或者过生日的时候某个同学送的两块五一套的那种。”

慕晓语说的每一句话都是正中下怀,蓝古琴嘿嘿两声,说“还真的有一套,是我妈妈给我买的。”

说这些的时候,她脸上一脸地自豪,好像这是一件值得向全世界炫耀的事情一样。慕晓语恨不得掐死她,明明那么聪明的一个姑娘,可为何脑袋会时不时短路呢!

喜欢遇见刚好的爱情请大家收藏遇见刚好的爱情本站更新度全网最快。

热门小说推荐
我叫赵出息

我叫赵出息

最穷不过要饭,不死总会出头。这一年,在祁连大山里混吃等死了二十多年的刁民赵出息终于选择走出大山,带着最庸俗的想法来到大城市。不富贵不还乡(这是一本纯粹的可歌可泣可悲可笑的小人物奋斗史)我叫赵出息...

从绘画开始的东京生活

从绘画开始的东京生活

穿越至2oo3年的日本东京。摆在前职业画家东野司面前只有两条路,要么文抄孤独的美食家白色巨塔等日剧经典,要么拿下东京青年画赏,从此职业画家出道...

质子,别撩了

质子,别撩了

双男主1v1,he浪荡勇猛倔强攻vs睚眦必报美人受猛鹰对狡兔南越国战败,将军府三公子楚星舒受封定安王,入大朔为质子。慕屹川为大朔二皇子,多次大败楚家军。他瞧不上面娇体弱的病秧子,谁知这病秧子抱了大腿不松手,还以抱背之欢把两个人牢牢绑在一起楚星舒命中尘埃,浮光便过,风月之事忘起来容易的很,二皇子何必执着?慕屹川属于我的东西,即便是浮光,我也要捆得他动弹不得!...

换亲后,绝色美人成大杂院团宠

换亲后,绝色美人成大杂院团宠

交换人生敬业爱岗系统穿书女VS重生女沈云姝穿书了,穿进一本以沈云秀为女主的年代文里,书里,沈云秀是重生的,重生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和堂姐换亲,她设计嫁给和堂姐互相喜欢的食品厂厂长儿子孟珏,而堂姐则代替她冲喜嫁进大杂院季家,倒霉的是,沈云姝就是女主的堂姐!沈云秀没想到自己会重生回到1977年,既然重生了,那这一次,她绝对不要嫁给季淮南。上辈子,因为婚约,她嫁进季家冲喜,没想到当天晚上,季母就死了,大杂院的人都说她是克星,没多久,季淮南又出任务走了,沈云秀没耐住寂寞和一个回城的知青跑了,却被卖了直到死的那一刻,她才电视上看到自己那嫁给孟珏的堂姐沈云姝,如今当了首富夫人有多幸福。重来一次,沈云秀发誓,要夺走孤女堂姐的一切。首先就从换亲开始吧沈云秀如愿嫁给孟珏,沈云姝也冲喜嫁进了季家,只是为什么后面的发展和她上辈子看到的不一样。为什么季母没有死?还能乐呵呵帮沈云姝和季淮南带孩子?为什么季淮南没有死,而是转业当了刑侦大队队长,还屡破奇案?为什么原本会考上大学的孟珏,考了三次都考不上,甚至对妻子一心一意的他,居然和他的青梅搞在了一起。...

末世我和闺蜜过上了神仙生活

末世我和闺蜜过上了神仙生活

简介关于末世我和闺蜜过上了神仙生活叶诗影重生了!重生在末世生的前三个月,这一世她有了空间,有了物资,经历了末世十年的风风雨雨,一定要好好活下去!上辈子自己的大伯一家那样对待自己,这辈子一定要他们付出代价!顺便把大伯家的空间玉佩也拿过来。也要好好对待自己的闺蜜乔恩星。叶诗影每天都在为了末世的避难所疯狂奔波改造,把自己的空间堆的满满当当,足够自己活几辈子的物资要叶诗影心中极度安全。喜欢吃的东西买!!!需要的东西买!!!一时兴起的东西买!!!父母留给自己的钱也足够叶诗影在末世前期随意挥霍。在末世不仅认识了高冷男神做了自己的男人,还生了美好的故事没有人比叶诗影活的更好了。...

猎魔手记

猎魔手记

你见过白狗穿衣,老鼠吃猫吗?你听说过纸人唱戏,飞僵吸血吗?来,你听我讲...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