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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之薇晚上洗完澡,被叫下来吃水果的时候,现桌上除了西瓜,还有个头很大的红彤彤的草莓。
“我要出去几天。”夏文轩拿着酒杯看着吃草莓的女孩,她的唇瓣上有红色的汁水,在这儿都能闻到是草莓味,他手指摩挲了下杯口,等着女孩接话。
“哦,你去吧。”林之薇一边回着信息一边回答。
这明晃晃的敷衍显然没让男人满意,他拿着打火机敲了敲桌面,“没别的话了?”
林之薇抬起头,不知道他什么意思,“什么话?”
“没良心。”男人一口饮尽杯中酒,把酒杯重重地扔在桌上,放出清脆的响声,然后起身上了楼。
还什么话,她家里人要是出差出门的话,她难道不会问问去哪里、去多久吗?对他就这么敷衍,真是一点都不关心他的死活。
白给她抓了个丑熊。
没良心的林小花。
林之薇被酒杯摔在桌上的声音吓了一跳,然后就看到他又黑着脸离开,实在是不知道哪里又惹到他了。
幸好,他又要出门了,一走好几天,自己也乐得轻松。
其实,她也该走了呢,大哥说西蒙那边的事都处理好了,他人也被家族的人带了回去,并且保证以后不来骚扰她,大哥还责怪她现在才把这件事说出来。
不过刚答应了沈笑笑一起出去玩几天,那就等回来的吧。
早上林之薇还没睡醒,就被拿着钥匙进门的夏文轩给弄醒了。
他进门看她抱着昨天抓来的那只丑熊睡得正香,忽然觉得自己还不如这个丑玩意,坐到床边捏捏她的脸蛋,揉揉她的头,把人给折腾醒了。
林之薇把脸往玩偶下面藏了藏,之后露出一双眼睛,带着浓浓的鼻音,“干嘛?”
“我要走了,你有什么要跟我说的没有?”他已经给了她一晚上的时间。
“……祝你一路顺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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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莫在飞机上,看着从家里出来脸色就不好的轩哥,知道肯定又是因为林小姐才黑脸,“轩哥,林小姐惹你生气了?”
夏文轩啧了一声,“你说这么个养不熟的白眼狼,是不是给她扔到湄公河里听个响声还好玩一点儿。”
“还是别了,”到时候说不准还要让他下去捞人,“轩哥,你喜欢林小姐?”
夏文轩嗤笑一声,把玩着打火机,眼皮都没抬一下,“什么是喜欢。”他从来没喜欢过谁,女人对于男人来说,用来睡得,床上合拍就好,浪费什么感情去喜欢。
他喜欢钱,喜欢权,喜欢掌控一切。
唯独没有喜欢过哪个女人。女人是男人的附属品,而非必需品。不值得他用心去喜欢。
“你要是不喜欢她,还亲自去给她请佛珠,而且,”阿莫看了夏文轩一眼,确定他没有不高兴,继续说:“而且你对林小姐跟对别的女人不一样。”
他会在意她有没有吃好饭,有没有睡好,还会在意她是不是不高兴了,是不是被人欺负了,还会下着雨给她抓娃娃。
这一切的一切,阿莫都看在眼里,他虽然没喜欢过人,但他认为,这就是喜欢。
因为喜欢,所以与众不同,因为喜欢,所以独一无二。
夏文轩没说话,垂眸看着手中的打火机,这土到掉渣的打火机,是她送的,手腕上同样土的链子也是她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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