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三千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20章(第1页)

  沈榆茫茫然:“不认识。”

  温遇旬点点头,手上还拎着的人就放开了,接着一声闷响,沈榆也不知道厚底靴子碰撞在柔软的棉服上也能出那么惨烈的声响。

  黑皮肤男人飞出去几步远,摔在地上后又往前擦了一条看着就疼的水泥路,男人终于停下了。

  棉衣被擦破了,里头的棉花纷纷露头,男人一站起来,身上就下起了雪。

  “操!你他妈谁啊!我报警了啊!”

  “报。”温遇旬将眼镜往上推。

  “好的,”沈榆虽然被那阵力度和粘腻的体温灼得恶心,只觉被传递到身上的那股奇怪的汗味为什么还不散。

  但现在没时间细究,拿起手机作势点一点,“警察来了该说什么好呢,x骚扰?”

  那男人明显精神不正常,但也知道自己做的什么事,是怵警察的。他拍了拍身上的灰尘和泥土,又捂住了不断下雪的身体部位。

  温遇旬怎样他无所谓的,但沈榆这样说他就急了,偶像近在咫尺,37度的体温却说出这样冰冷的话,让他的心比刚才被踹一脚摔一跤还要疼。

  “小榆,你不能这样对我!”

  “我喜欢你,真心的,不是那种喜欢,不是和那些普通的粉丝一样的喜欢!不是那种普通的喜欢!”

  沈榆当然知道那样坚硬的碰撞是什么样的喜欢,他从前也没碰到过这种事,有点小名气已经三个多月有余,在公司听有什么艺人被疯狂的粉丝骚扰的新闻还下意识地以为离自己很遥远。

  他性子柔和,事情没到无法追回的地步也没真的报警,只想把人赶紧弄走。咽下一口令人作呕的气只需要缓两个深呼吸左右的时间,瞧了一眼男人摔破的衣服和头上的擦伤,劝人回头是岸。

  “我知道,你冷静一点,”沈榆说,“可是我连你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你这样会给我造成困扰,我不喜欢这样的喜欢。”

  “人还是要走正道,以后好好生活,别做这样的事了。”

  或许是沈榆说这话时还笑着,虽然很淡,也没什么温度,但这种笑让温遇旬收紧了双眉之间的两指宽的田地,也让黑皮肤的男人觉得还有可乘之机。

  “小榆,我求求你呀,我很有钱的,跟着我你不会吃苦。我没有你不行的。”男人开始新一轮的哀求、祷告,从他收集到的沈榆的资料来看,这个时刻温柔的男人应该拒绝不了这样的攻势。

  沈榆,男,2o岁,身高g,过完新年,即将在这个春天迎来21周岁,单亲家庭。据知情人士透露,母亲的控制欲强盛,有点缺爱,从事音乐行业似乎是遇到了不小的阻碍,家庭成员复杂,母亲前几年再婚后,有一个继父,一个大他两岁的、没有血缘关系的哥哥,现在和这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哥哥住在一块。

  最最最重要的是,性取向异于常人,但也和许多人一样,和那个群里的许多人都一样。这是很多人都不知道的。

  尤其是那些女粉丝,傻不拉几的,还在底下喊什么哥哥,喊老公,喊宝贝,男人沾沾自喜,洋洋得意——她们算什么,他知道沈榆的不少秘密,那些人永远无法靠近沈榆的私生活,而他却做到了,就在今天。

  “或者给我一个追求你的机会,对吧?”

  好吧,他愿意退一步的理由是沈榆真人比照片和视频上还要好看,他高中毕业的学历,只能描述成为——很白的皮肤,和很红的嘴唇与鼻尖搭在一起好看极了,睫毛也长,一双眼睛大约很适合哭。

  本人自然是更加生动的,比每一个夜晚氤氲、潮湿的卫生间墙上贴的海报都要生动。

  一千倍、一万倍。

  作者有话说:

  欸嘿,我出现!这周四开始可以稳定更新了!

  第73章骨灰混到一起喂鱼

  沈榆不笑了,吊着的嘴角很轻地收回来,就像从未真正给过那样简单。

  “我有男朋友,目前不打算换。”沈榆陈述。  光秃的树干被太阳照成影从沈榆脸上掠过去,温遇旬闻言偏头看他一眼,放在上衣口袋里的双手松了一些。

  黑皮肤则像他身上的棉服一样泄气,背往下驼,很快又支起来。

  他这样的人是不大会察言观色的,问沈榆:“什么时候换?”

  只是目前有而已,他要小榆永远在他身边,永远可比目前长久多了,说明他还有机会。

  沈榆想了想,“大概率是不会了,我和他的骨灰大概率都是要混到一起拿去喂鱼的。”

  “?”温遇旬在旁边很轻地“啧”了声。

  却没什么怪罪的意思,他的动静让沈榆安下心神,说教不管用的,报警估计也不会有什么结果,他的打算是拉着温遇旬先跑。

  还未行动,黑皮肤又开口:“不可能的,你骗我。”

  沈榆愣了愣,抬眼看过去,只见那人也和他同样愣怔,眼睛明明盯着沈榆的脸,却像是空了,魔怔了、喃喃地,像……怨气这么重的鬼能在大白天从阴间爬出来吗?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你,你在骗我,小榆,”那男人拖着脚朝他一步步走过来,“群里那个人不是这样说的。”

  两道目光飞向他扫过来,一道阴翳一道惊异更多,然而黑皮肤陷进自己的情绪和臆想中,并没有被吓退,也没有绊住脚步。

  “他不是这样说的,他说你……”

热门小说推荐
我叫赵出息

我叫赵出息

最穷不过要饭,不死总会出头。这一年,在祁连大山里混吃等死了二十多年的刁民赵出息终于选择走出大山,带着最庸俗的想法来到大城市。不富贵不还乡(这是一本纯粹的可歌可泣可悲可笑的小人物奋斗史)我叫赵出息...

从绘画开始的东京生活

从绘画开始的东京生活

穿越至2oo3年的日本东京。摆在前职业画家东野司面前只有两条路,要么文抄孤独的美食家白色巨塔等日剧经典,要么拿下东京青年画赏,从此职业画家出道...

质子,别撩了

质子,别撩了

双男主1v1,he浪荡勇猛倔强攻vs睚眦必报美人受猛鹰对狡兔南越国战败,将军府三公子楚星舒受封定安王,入大朔为质子。慕屹川为大朔二皇子,多次大败楚家军。他瞧不上面娇体弱的病秧子,谁知这病秧子抱了大腿不松手,还以抱背之欢把两个人牢牢绑在一起楚星舒命中尘埃,浮光便过,风月之事忘起来容易的很,二皇子何必执着?慕屹川属于我的东西,即便是浮光,我也要捆得他动弹不得!...

换亲后,绝色美人成大杂院团宠

换亲后,绝色美人成大杂院团宠

交换人生敬业爱岗系统穿书女VS重生女沈云姝穿书了,穿进一本以沈云秀为女主的年代文里,书里,沈云秀是重生的,重生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和堂姐换亲,她设计嫁给和堂姐互相喜欢的食品厂厂长儿子孟珏,而堂姐则代替她冲喜嫁进大杂院季家,倒霉的是,沈云姝就是女主的堂姐!沈云秀没想到自己会重生回到1977年,既然重生了,那这一次,她绝对不要嫁给季淮南。上辈子,因为婚约,她嫁进季家冲喜,没想到当天晚上,季母就死了,大杂院的人都说她是克星,没多久,季淮南又出任务走了,沈云秀没耐住寂寞和一个回城的知青跑了,却被卖了直到死的那一刻,她才电视上看到自己那嫁给孟珏的堂姐沈云姝,如今当了首富夫人有多幸福。重来一次,沈云秀发誓,要夺走孤女堂姐的一切。首先就从换亲开始吧沈云秀如愿嫁给孟珏,沈云姝也冲喜嫁进了季家,只是为什么后面的发展和她上辈子看到的不一样。为什么季母没有死?还能乐呵呵帮沈云姝和季淮南带孩子?为什么季淮南没有死,而是转业当了刑侦大队队长,还屡破奇案?为什么原本会考上大学的孟珏,考了三次都考不上,甚至对妻子一心一意的他,居然和他的青梅搞在了一起。...

末世我和闺蜜过上了神仙生活

末世我和闺蜜过上了神仙生活

简介关于末世我和闺蜜过上了神仙生活叶诗影重生了!重生在末世生的前三个月,这一世她有了空间,有了物资,经历了末世十年的风风雨雨,一定要好好活下去!上辈子自己的大伯一家那样对待自己,这辈子一定要他们付出代价!顺便把大伯家的空间玉佩也拿过来。也要好好对待自己的闺蜜乔恩星。叶诗影每天都在为了末世的避难所疯狂奔波改造,把自己的空间堆的满满当当,足够自己活几辈子的物资要叶诗影心中极度安全。喜欢吃的东西买!!!需要的东西买!!!一时兴起的东西买!!!父母留给自己的钱也足够叶诗影在末世前期随意挥霍。在末世不仅认识了高冷男神做了自己的男人,还生了美好的故事没有人比叶诗影活的更好了。...

猎魔手记

猎魔手记

你见过白狗穿衣,老鼠吃猫吗?你听说过纸人唱戏,飞僵吸血吗?来,你听我讲...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