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反正我就是希望你注意分寸,你们两家本来都已经答应两个人结婚的事情。
不过是最多等半年的事情。你何必这么着急?”
“如果这一件事水到渠成,当然没什么意外,可是冯美华那个女人居然开始调查我父亲的事情。
我父亲的事情一旦被他们知道怎么可能还会让冯美华嫁给我,只有在这个之前先下手为强。”
“也只有冯老爷子才能救我的父母。”
“到时候我们袁家和冯家就是一条绳上的蚂蚱,袁老爷子一定不会见死不救。可是在这之前我必须把冯美华拴牢。”
“她别想踹了我。”
“好吧,这酒一会儿我就端上去。”
江阳的耳朵竖起来,默默的侧过头。
从走廊上看到一个服务生模样的人拿着一瓶红酒离开,而旁边一个穿着西装的男子推开了走廊最后一个包间的门。
话里的信息量很大,显然对方要使用的手段对付的是冯美华。
如果是别人,他不会去管这件事的死活,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运,有他的命运轨迹。
自己不会去插手别人的命运,但是冯美华就不一样了,敢对自己的女人动手。
对方酒现在还没有端进去,显然是准备在酒里做手脚,把冯美华灌醉之后带到宾馆去。
这是最低端的一个手段,但是也是最有效和女人结婚的一个手段。
在这个年月男女之间生关系,那绝对不是什么好事儿,尤其是婚前。
女人都是捏着鼻子认了。
在这个年月女人要是被人侮辱嫁给侮辱她的那个强奸犯的人不在少数。
大多数人都反而认为这是一个圆满的结局。
毕竟男女关系在这个年代是非常保守又严谨的。
像他和冯美华这种关系是不为世人容许的。
两人之间其实是惊世骇俗。
现在听到有人想要对付自己的女人,江阳后槽牙痒了。
江阳默默的站在走廊里。
思索这件事怎么办?
现在把这个事情掀开,这会儿可没啥技术手段来证明酒里加了药之类的东西。
而且事情没有生,就算自己现在揭穿对方也完全可以说人家根本不知情。
反而自己变成了那个有可能下手的加害者。
可是总不能不管不顾,真的让冯美华把这个酒喝下去。
得用一个什么法子把冯美华引出来,冯美华不知道自己在这里,知道的话,一定会见自己一面。
就在这时包间门一响,江阳看到宋锦秀婷婷袅袅的走了出来。
看到靠着墙正在抽烟的江阳,宋锦秀脸上露出了微笑。
“我就猜到你是来抽烟。”
江阳莞尔,迅在脑海里完成了一个方案。
“是啊,你没猜错,我到外面来透透气。”
“给我一根儿烟吧。”
没想到宋锦秀大大方方的伸出手,江阳吃惊的往后倒退。
“我的天啊,你居然抽烟。
你一个女孩子居然抽烟。”
“这有什么大惊小怪的,男人能抽烟,女人就不能抽吗?”
宋锦绣步步进逼,她对江阳是真的挺有意思。
简介关于四合院之谨慎为王人生遇到低谷不可怕,忍耐忍耐就过去了。没准风雨过后就是彩虹,相信自己值得更好的简介无力,欢迎各位大大吐槽,也好让我知道问题出在哪里...
简介关于我,不死不灭,开局镇压黑暗动乱李观玄魂穿天域世界,成为长生道宗老祖,获得不死选择系统!只要死亡就可以复活变强,还会赠送级大礼包!帝路开启,黑暗动乱爆。为守护身边人安危,李观玄随同天域众仙王驰援界海,镇守帝关,阻击黑暗动乱。明陵仙王李观玄你老糊涂了,你在干什么?古梵仙王他在燃烧仙王道果,极尽升华!迦楼仙王这老家伙疯了,快走快走!极尽升华而已,有什么大惊小怪?李观玄表示,他的字典里没有平a可言,只有大招!跟敌人开战,见面直接点燃灵魂献祭,与对方同归于尽,就问你怕不怕?别问,露头就秒...
一开始被系统演,夏周内心是拒绝的。直至后来,当夏周成为系统之主系统从忍界开始演我...
那一年。新声季一轮游的周子午突然被求婚。而向他求婚的对象,竟然是他选秀节目里的导师,被人称作空有美貌的顶流花瓶楚清秋。只需一年,一年后,你可以重回自由身。当然,你可能会因为我的原因,遭到一些网络攻击。为此,我愿意额外拿出一部分钱,弥补你精神上的损失。你愿意吗?一向乐于助人的周子午摸了摸自己干瘪的钱包,看着对方满是期待的美眸,坚定道周某,义不容辞!后来。被拖欠尾款的周子午悲愤讨债说好的一年,后来变三年,三年之后又三年,你知道我这六年是怎么过的吗!楚清秋白了他一眼,指着满地撒欢的大宝二宝,小手往他面前一摊,那我给你们家生娃的钱,什么时候结?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淘汰当天,我和天后结婚了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初识时只是一寒门学子,定亲时已是小有名气的举人老爷,可为何要成亲了却成了王爷?这,这尊贵的皇帝陛下还赐下一堆美女,连国公家的女儿的都只能当侧妃,那她是嫁还是不嫁呢?嫁得成还是嫁不成呀?(慢热轻宠文,上架前一天一章,上架后保底一天两章,大赏可加更哦!)贵不可挡...
完美世界三部曲同人,感兴趣的可以来看看穿越到完美世界小说中,雷冲成为雷帝的亲子。完美继承雷帝的天赋,还意外拥有了法力免疫的能力。熟悉剧情的他,决定开启新的人生,雷帝没完成的事,就由他来完成,雷帝没有杀死的敌手,也由他来斩杀。总之一句话,雷帝曾经做到的,他雷冲必须要做到,雷帝曾经没有做到的,他雷冲更加要做到,扫灭群敌,天罚特权。...